本報訊(記者 楊東)近日,記者接到衡水武強周窩鎮周窩村村民反映,他們的耕地在被村委會回包後,原本打算修建停車場的地方,卻建成了一個大型水上娛樂項目並已營業,他們擔心協議期滿後耕地無法恢複原貌。當地國土部門稱該項目沒有審批手續,屬於非法占地,觸及刑律。
  8月26日上午,記者來到周窩村,村民們反映的娛樂項目為“諾亞音樂水世界項目”,位於周窩村東南部,已於7月1日營業。在村民王春格提供的村委會與之簽訂的協議書上記者看到,按照縣、鎮政府安排部署,甲方回包乙方土地2.43畝,按照每畝每年甲方付給乙方承包費500元……承包期從2012年7月1日至2028年7月1日,承包期16年。至於青苗補償,則按照每年1000斤小麥的現價補償。
  村民韓藏珍說,他們支持政府的合理建設,但當時簽訂協議時,“原本說用來修建停車場,那樣土地還可以復耕。沒想到開工建設後,卻建成了游樂場,把好好的地全毀了。”
  周窩鎮高鎮長表示,音樂水世界項目沒有手續,是違法的,但迫於多方面原因,鎮政府也管不了。隨後,記者從武強縣消防大隊瞭解到,“諾亞音樂水世界項目”的建設並未備案,更沒有審批;安監局執法大隊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項目沒有在安監局備案,應該不能營業。
  記者從武強縣國土資源局瞭解到,武強縣周窩鎮政府(甲方)、河北諾亞榮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武強璐德音樂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丙方)三方簽訂了《武強縣周窩音樂小鎮建設合作協議書》,共同籌建“諾亞音樂水世界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經營。該項目占地53.47畝,至今未辦理任何用地審批手續。經確認,被占地地類為耕地。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之規定,依據《查處土地違法行為立案標準》非法占地類第一項的規定,已構成非法占地行為。
  武強縣國土局表示,由於該項目非法占有耕地數量較大,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一項的規定已觸及刑律,建議追究有關責任人刑事責任。  (原標題:未審批水上娛樂項目建成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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