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譚某某等六名同學放學後,在籃球場地打籃球。根據規定,決定給與上述同學以下處分:公開點評批評,成長指數庫扣4分。希望其他同學引以為戒,遵守學校的各項規建築設計章制度,做一個文明的中學生!”
  央廣網寧波1月4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這是一封中學的處罰通知,來自寧波北侖某中學。從此份處罰聲明中,似乎看不出學生有違紀的行為,打籃球,很正常的事。甚至有網友調侃他們馬爾地夫說,他們被處分是因為打一個名叫“籃球”的人。
  實際上,據記者調查,幾名學生受罰的原因是因為,學校規定4點半是放學後就餐時間,但這幾名學生沒有按規定去就餐,而是去打籃球,於是,學校就發了批評。目前寧波北侖汽車借款教育局已出面干涉此事,並且撤銷了對學生的處罰。
  縱橫點評:學生在校當然應該遵守學校規矩,但學校不是監獄,規矩不是枷鎖,學生更不是犯人,吃飯的時間就能吃飯,打籃球的時間就只能打籃球。按照學校的定義,如果代償所謂文明就是好好聽話和步調一致,那這樣的文明不要也罷。  (原標題:寧波六名學生因在用餐時間打籃球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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